夫妻个人财产的理解是夫妻个人财产一般指夫妻特有财产。在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可依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须征得对方同意;找法网提醒您,对婚前或婚后夫妻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及其特有财产所生债务等,均应由其个人财产负担清偿责任。
婚前个人财产可以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不可以一个人办。按照我国公证法规定,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应的公证材料,在公证人员审核与确定后,双方最后还要在婚前财产协议上亲自签字确认无误后,公证程序才算完成。因此如果一个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