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讼离婚的不一定会判离婚。我国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故可判断,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只要依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所适用的程序是一致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开庭日期,并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无论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审判期限都是一样的,审判期限不会因为第几次起诉而有所变化。离婚案件与普通案件的审理期限都是相同的,审理期限的长短与审理程序有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和161条的规定,我国法院的审判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由一个法官审理;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由三个法官审理。审理程序的不同审判期限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