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离婚时怎么判

更新时间:2022-10-31 16:20: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保障性住房离婚时的判决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约定,若一方主张房屋的,则获得房屋后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若双方都主张房屋的,则竞价拍卖,价高者得,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的,可以拍卖,拍卖金额平分等。
保障性住房离婚时怎么判

  一、保障性住房离婚时怎么判

  保障性住房离婚时的判决如下: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找法网提醒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依据民法典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财产是否能再分割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材料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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