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应该等待通知进行应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去的,人民法院会缺席审判,相当于放弃了答辩的权利,建议当事人积极应诉,参加开庭。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经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
1.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2.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