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判刑。但若通过法院生效判决要求支付抚养费,有能力支付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中的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一般情况下,对方不需要因为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这种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在对方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由于孩子还未成年,所以只能由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替孩子跟对方讨要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