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找法网提醒您,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三至六个月可以判决。一般是根据实际进程来确定。但是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至六个月会审结。如果采取简易审理程序,3个月以内审结。如果立案后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是6个月以内审结。
第二次上诉离婚开庭能拿到判决书,但是不一定会判决离婚,要看一方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能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