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户口没抚养关系没有赡养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要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赡养父母具体包括的义务有:
1.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所。对于老人生活的住所环境不能太差,老人自己有房子的,子女不能侵占,不能擅自改变房产名字。如果房子需要维修的,子女有维修的义务。
2.不能要求老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老人就应该是安享晚年的,子女不能要求老人干重活,力所能及的可以适当做,就当是锻炼身体。
3.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4.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
5.子女不仅要赡养,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上给予父母帮助。找法网提醒您,在父母生病时,有义务照顾和带老人去医院检查,使老人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享晚年。
继子女是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根据《民法典》中法定继承的规定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