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财产离婚分配规定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是,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财产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婚后财产不公证同样属于婚后财产,就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