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彩礼金额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彩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或女方父母的财产。彩礼一般在婚前赠与女方,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请求返还彩礼的时效是三年,因为彩礼不属于特殊诉讼时效范围,找法网提醒您,并且司法解释也没有对彩礼的诉讼时效作特别规定,所以适用一般诉讼的时效,时效时间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