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不想离婚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诉讼离婚有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1.起诉阶段。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阶段。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调解阶段。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判决阶段。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