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孩子需要准备的证件有: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领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领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领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领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领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领养人和被领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有继承权,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到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去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有遗嘱但立遗嘱人生前并未办理遗嘱公证的应到法院办理。有遗嘱公证书的遗嘱继承人可带着遗嘱公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所在地的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找法网提醒您,至于遗产的分配可由继承人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的也可请求法院的支持。
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是: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