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没有继承权,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婚姻,男女双方相互不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于无效婚姻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找法网提醒您,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但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之间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产生婚姻无效的后果。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则需要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分居时间的长短,仅仅是法院在判决是否离婚时应该考虑的一个情形。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可知,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如果无法调解的话,法院就应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