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产权给子女可以要回来,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中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子女如下:
1.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直系亲属房屋赠与的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让登记;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交付以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为准。未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但当事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确定赠与的成立。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