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同意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同意离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婚: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可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