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解除父女关系,法律没有断绝父女关系,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找法网提醒您,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断绝父子关系后,一般情况下,是有继承权的。在我国法律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规定,因此继承关系不会因此而消失。但如果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就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
关于亲属关系证明的规定是:亲属关系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