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的意思是夫妇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夫妻两人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条件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况并非是因为感情不和所致。这种情况下,即使夫妻分居两年以上,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法定理由。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
离婚前的分居要注意如下问题:
1.首先,以离婚为目的的分居,应当明确表明是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的主观原因而造成分居,找法网提醒您,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
2.离婚前的分居,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应当注意约定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避免发生纠纷;
3.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夫妻分居离婚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