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需要的办理如下:
1.协议离婚
(1)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在审查期内,随时有权撤回离婚申请。
(3)度过冷静期后,颁发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将离婚登记申请撤回,双方维持夫妻关系。
2.起诉离婚
(1)确定管辖法院,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发送立案通知书,要求其缴纳诉讼费。
(3)送达原告的起诉书副本至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4)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内地居民需要双方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离婚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撤销离婚登记在三十天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法定期限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再去进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