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无效婚姻撤销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有效的情况是: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找法网提醒,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要是在1994年2月以前就开始这种关系的话,则仍为是事实婚姻。而不管是同居还是事实婚姻,要想“离婚”,与正常的夫妻离婚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