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离婚的处理方式是,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具体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找法网提醒,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