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姘居财产的分割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割共同财产的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以提出申请,让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找法网提醒您,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