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要孩子抚养费不可以不给,不离婚若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给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扣押、冻结:
1.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的存款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和跟踪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银行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采取强制措施,不允许提取、转让。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利用这些名义隐匿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可以冻结。
找法网提醒您,计算抚养费工资标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