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公证脱离父女关系。亲生父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公证、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脱离。除非女儿被他人合法进行收养,在法律上亲生父女才可以解除其父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解除父女收养关系需要的手续是当事人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等,到被收养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申请。找法网提醒您,收养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申请的三十天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允许解除登记,回收收养登记证,发解除收养的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1. 本人携带户口本、两人身份证到派出所开除证明。
2. 父女关系证明办理: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