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的债务不一定要由双方共同承担。找法网提醒,婚后债务离婚后要不要共同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承担,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不需要共同承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在3年内有效,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3年内主张债权人,就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是由主张的一方举证。根据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既然一方提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就应当提出相应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