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的债务离婚后必须双方共同承担。找法网提醒,婚姻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由夫妻双方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清偿。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谁主张谁举证: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婚内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是用于抚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