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被毁了可以申请补领之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找法网提醒,当事人可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的时候应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之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果一方藏着结婚证,另一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持补发的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协议应该在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签好。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