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婚姻自由违法。如果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并且有以暴力强迫子女结婚的行为的,构成触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果是被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自由财产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2.婚前一方受赠或继承的财产。
3.婚后双方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4.婚后一方或双方购置的供个人使用的衣服和生活用品。
5.婚后购置的从事职业所需的财产,如专业书籍、工具等。应当注意的是,一些婚前个人财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对他方婚前财产进行了一定投资,使该项财产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此财产已由婚前个人所有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复员费、转业费,在结婚时间超过10年以上的,以共同财产处理。
(3)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过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与管理,财产已经在质和量上发生变化,
找法网提醒您,干涉婚姻自由有几下几种情形:
1.包办婚姻,是指第三方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买卖婚姻,是指第三方以索取大量财产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3.子女干涉父母再婚;
4.干涉寡妇再婚;
5.干涉男方到女家结婚的行为;
6.干涉非近亲属结婚;
7.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