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在哪里结就在哪里离,如果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时间规定是民政部门和原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时间。找法网提醒,协议离婚的,凭离婚协议和身份证明以及婚姻关系证明至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即可。诉讼离婚的持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的离婚判决至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没有身份证,只有户口本不能办理离婚手续。身份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持有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身份证,应急使用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