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双方都应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协议应该有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必须安排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4.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但是仅限于财产分割条款。找法网提示您,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表示反悔,想依法推翻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不一样。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用,离婚协议书在没办理离婚登记时没有效力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