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是受法律的保护,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的特征包括当事人是以父母孩子的关系对外宣称,但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事实收养关系是受法律的保护,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的特征包括当事人是以父母孩子的关系对外宣称,但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
离婚了领养孩子的手续是开具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经济收入证明,携带个人身份证等证件到民政局办理领养申请即可。收养孩子条件是具有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