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留份又称“特留财产”、“必继份”、“保留份”、“义务份”、“特留份”。被继承人必须依法留给继承人,不得自由处分的遗产份额。是对被继承人行使权利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法律限制。源于罗马法。各国在享有特留份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特留份的数额上规定不尽相同。如有的国家规定直系血亲卑亲属的特留份为其应继份的1/2,或规定兄弟姐妹的特留份为其应继份的1/3等。
一般说来,特留份的数额与被继承人的亲等不同而相应增减。除法律特别规定外,被继承人不得剥夺继承人的特留份。中国继承法没有对特留份作明确规定,但却有近似于特留份的规定。
(一)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才享有特留份权利,在继承开始前,并无现实的特留份。因为继承人为何人,在继承开始前尚处于变动之中,特留份的具体数额更是无法确定。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是享有特留份的充要条件,而不论其财产状况、有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非法定继承人不能享有特留份,法定继承人丧失或抛弃继承权的也不再享有特留份。
(三)特留份是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部分。被继承人将财产以何种形式遗留给特留权利人,由其自由决定。
(四)特留份权利不得因遗赠或遗嘱指定而被剥夺,任何以遗赠或遗嘱指定而规避法律的行为均为无效,受遗赠人或遗嘱指定人理应返还部分或全部已取得的遗产以满足特留份之需。
(五)特留份比例依法律明文规定,除法定事由出现外,任何人无权更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综上所述,我国只对必留份进行了规定,没有对特留份进行规定,必留份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而特留份没有这一特性,特留份针对的是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需要对法定继承人保留一定份额。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特留份与必留份区别有哪些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