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三)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四)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这是民诉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因此,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因此,房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
(一)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注意:民诉法还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房产继承纠纷应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继承诉讼的流程如何规定这个问题相关知识。继承诉讼纠纷的诉讼流程跟普通的民事诉讼的流程是相通的,提交了诉状之后等待排庭时间到了就去开庭,最后等待判决,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