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收养的孩子,视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有权依法继承的;非依法收养,但是抱养并在户籍中显示为父母子女关系,并形成抚养事实的,也拥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孩子是需要登记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一)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二)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三)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综上所述,依法收养的孩子,视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有权依法继承的;非依法收养,但是抱养并在户籍中显示为父母子女关系,并形成抚养事实的,也拥有继承权。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抱来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