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遗嘱公证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而遗嘱公证通常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且由承办公证人员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办理时,应当再请以为见证人在场,且该见证人也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而申请遗嘱公证应当准备如下材料: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
2、事实发生的地点,情况等;
3、真实、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进行遗嘱公证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日期,如果是代书遗嘱必须有其他两名见证人在场,且由一名见证人进行代书,注明日期,而且两名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必须签名或盖章。同时录音遗嘱公证也需要有两名其他见证人在场。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的形式有: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打印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
5、口头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遗嘱公证要去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带好相关材料。虽然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效力的,但是经过遗嘱公证的遗嘱,具有的效力更高,当发生遗产时,经过公证的遗嘱就有很大的作用。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公证要怎么弄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