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法继承人

更新时间:2021-12-20 16:40: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我国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在自然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例如房屋、土地、金钱等。那么什么是合法继承人?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什么是合法继承人

 一、什么是合法继承人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二、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遗嘱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这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什么是合法继承人的相关内容。合法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继承权利的,例如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亲属。若是自然人在死亡之前立下遗嘱,则优先实行遗嘱。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是啥。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
你说什么?孙子是合法继承人吗?遗书能绕过合法继承人,把孙子当成财产继承人吗?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丈夫的保险说合法继承人,丈夫死后,如何分配合法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
连锁经营是什么合法吗。
所谓连锁经营,是指多个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按照统一进货、统一价格,进行经营的管理模式。
谁是她的合法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
还是只有我是我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只有我是我父母的合法继承人?他们之前各自的儿女算是法定继承人吗?还是只
法定继承人包括:<p>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p>
户主已故该怎样进行房产更名??妻子是合法继承人??还是儿子是合法继承人
房产继承权更名所需费用如下:  按继承面积的2%收公证费,房价是当地政府的定价。  房产继承权办理如下:  首先得看的房屋几年了,每种情形都不一样。  房屋转让
可以在被继承人在世的时候开合法继承人证明吗,需要什么文件呢
没有这样的相关证明,继承人身份通常情况下有两种:一种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一种是法定的继承人。
你好,残疾人是否可以放弃继承权?
法律分析:残疾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残不残疾人与遗产继
宅基地能够继承吗?
宅基地可以继承。同时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
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前夫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我家出资的份额属于什么性质?
该房屋在你妻生前所购且非你们共有财产,一般不属于她的遗产;但如有证据证明有家庭协议或实际贡献,则可能涉及部分权益分割。对于您家出
用父亲自己的钱支付墓地管理费应该是优先的。有些孩子要求先分钱,律师预留费用合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殡葬费是用来安葬逝者的,如果安葬逝者的钱由子女出的,应当给出钱的子女,有剩余的可以平均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
我父亲于2001年去世,丧葬费能收多少钱?
您好,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者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所以可以领取的
儿子欠钱还不上,父母的房产将来会被法院做为遗产被执行吗
一般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