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只要遗嘱符合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遗嘱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能会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但不影响遗嘱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其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在申请遗嘱公证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而遗嘱公证通常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且由承办公证人员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办理时,应当再请以为见证人在场,且该见证人也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而申请遗嘱公证应当准备如下材料: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
2、事实发生的地点,情况等;
3、真实、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知,遗嘱不公正也是可能有效的,对于民事行为来说,法律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只要立遗嘱的时候是行为人的真实的意思表达,遗嘱是可能有效的。遗产是去世的人留下的东西,归根到底是希望继承人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立遗嘱不公正有效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