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询问笔录
(二)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四)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五)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六)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七)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八)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九)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十)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十一)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具体事项:
(一)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但实际生活中,有些遗嘱往往很笼统地说谁来继承遗产,而没有说明谁来继承多少,遗产如何分配,一旦进入遗产分配,难免因为谁分多谁分少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时候,遗嘱往往也就很难有实际执行的意义。
(三)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
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当先将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则一分为二,再对其中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那一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遗嘱处分。如果直接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遗嘱就会因为处分的是他人财产而无效。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律师遗嘱见证过程是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签订遗嘱过程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它的实际过程,并且创改内容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无效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