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四)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五)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
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二)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三)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产公证要什么手续的内容,遗嘱人办理遗产公证的时候的手续,资料是很重要的,缺少资料可能就办理不了。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