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第8条处理。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可以看出,我国恢复继承权的范围仅限于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其他三种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均不适用恢复制度,同时,恢复继承资格必须以继承人具有悔改表现为前提。
(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三)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
从以上的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我们不得有杀害、遗弃继承人、其他被继承人等行为,否则按照法律规定会丧失继承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讲解的关于失去遗产继承权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