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的约定条件

更新时间:2022-02-13 11:2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除了结婚、签署合同等,还有继承活动都是民事活动。继承是指继承自然人死亡后合法财产。一般合法财产有房屋、土地、股票等。继承的活动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进行,除了继承的方式,还有继承的丧失。那么继承权丧失的约定条件?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继承权丧失的约定条件

  一、继承权丧失的约定条件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遗嘱的要求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这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继承权丧失的约定条件的相关内容。在相关的实践活动中,继承是一项需要考虑诸多因素的活动。因为继承主要考虑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愿,其他家属会为此有其他想法。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
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
取保候审保证金
困对方欺诈丧失抵押权能否恢复?
你好,需要看你主张的这个欺诈是否有证据以及这个证据能否成立。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部分丧失劳动力可以退休吗
退休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而退职是指国家对不具备退休条件,但又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经批准自愿退离
财产放弃继承权吗,我主动放弃父亲的财产继承权,是不是也随之丧失继承他财产的权力吗?
  放弃继承权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后允许随意撤销,在理论上、实践上都行不通。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
完全丧失劳动力最新规定
您好!建议向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在我国,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
想知道法律规定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
丧失劳动力且没有儿女
您好,可以及时申请鉴定的!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是否丧失合伙资格?
不一定,要看合伙的性质,可以具体电话沟通
乙方丧失主体资格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乙方不再具备某件约定事项或法定事项的权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