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籍人员在国外放弃国内财产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是在中国使用的,需要先由外籍人员作出声明,其次需要经外籍人所在国的公证机构公证,至于此时的公证手续每个国家的公证手续都是有出入的,在此不做详细的介绍。最后需要经中国驻该外籍人所在国的使领馆认证才可以。
2、外籍人员的经常居所地是中国的,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公证手续则需要依照中国的公证流程进行,即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房产继承权放弃的公证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
(2)提交所需材料,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签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的华侨或外国人,需向居住过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2、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嘱等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
3、华侨或外国人因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发生纠纷时,可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与大家分享的外籍人员放弃财产继承权公证手续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概而言之,外籍人员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公证手续因其涉及到户籍国与法律规定的不同,所以一中国公民在国内的泛起继承权的公证是有所剖视通的。如果您在法律上遇到纠纷不能解决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