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财产女儿占多少比例

更新时间:2022-04-20 09:0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分配财产女儿占多少比例?死后财产分配是怎么样?对于这样的一系列问题,小编相信有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很多人的心中对这些都存在疑问,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分配财产女儿占多少比例

  一、分配财产女儿占多少比例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二、分配财产时国家规定统一度量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九)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之间离婚时,依法进行夫妻财产分割,若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则按照进行夫妻间的财产判决分割。

  三、死后财产分配是怎么样

  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财产;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一)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三)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分配财产女儿占多少比例的法律知识。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多少女方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
嫁出去的姑娘和儿子分家产,比例是多少
财产分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如婚前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平分。孩子分配: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
丈夫去世后得到的赔偿金如何分配配偶占多少孩子,父母占多少?
离婚后孩子意外死亡所得的赔偿金分配,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得到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主要是对受害人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父母的财产按多少比例分配给子女合适,父母留多少?
涉及继承问题,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第二
女儿去世得到赔偿四十万女儿有配偶那财产应该怎么分配父母占多少份额
您好,建议先找律师咨询详细情况,先做一下具体分析
各占分红多少比例?
根据约定............
财产分割判决好还是调解好,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判分割析产 1、以下情况下法院不判分割析产: (1)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重大理由请求分割的;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假如房产证上写着夫妻二人的名字,这种离婚该如何判断?
法律分析: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离婚一般该协议分割。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则按照登记份额进行划分,未登记份额的,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无法自行分割的,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证明如下: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
离婚按揭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离婚后办理按揭房房产证不需要双方都到。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法院判决及复印件。判决中明确财产归属的,权利人一方
你好,我房是婚前所购,婚后加上了丈夫的名字,丈夫的公积金可以提出来还房贷吗?
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加名字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经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房屋贷款还未还清的,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贷款的共同义务。法律依据:根据
二婚夫妻离婚房子是女方儿子名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
你好,复婚前把房子过户给对方需要多少费用
房屋产权的过户费用是有一定标准的,包括手续费以及各种税费,但是夫妻之间的房产过户只需要缴纳手续费就可以了,所以夫妻房产过户费用并不贵,如果房屋的性质是住宅的话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