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入遗产税免税范围的知识产权的具体项目,对此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规定的只有三项:一是著作权,二是专利权,三是专有技术。问题是,只能是这三种知识产权才予以免税吗?税收是经济杠杆,毋庸讳疑,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的上述规定在于鼓励人们的创造积极性,引导人们开发自有知识产权的兴趣。
下列财产不应征收遗产税总额:
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6.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或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动态财产税。
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率均宜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级次不宜过多,以5级左右为宜,税率应略高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找法网提醒,其中,赠与税的税率又应略高于遗产税的税率,以防止财产所有者利用税率低的便利在生前有计划地将财产多次分散赠与,从而少缴或不缴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