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老人去世享有继承权的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找法网提醒您,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继承人是有权放弃继承权的。且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