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遗产赠与的条件如下: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找法网提醒您,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
遗赠和遗嘱两个效力相同。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遗嘱的,且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