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样才是有效遗嘱

更新时间:2022-09-25 12:4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就是有效遗嘱,一般遗嘱是在订立完成后生效,若在订立了口头遗嘱后又订立其他遗嘱的,则该遗嘱无效,并且在订立过程中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遗嘱怎样才是有效遗嘱

  一、遗嘱怎样才是有效遗嘱

  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遗嘱:

  1.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2.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3.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4.遗嘱的内容合法;

  5.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找法网提醒您,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