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法律制度。适用于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也未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找法网提醒您,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放弃继承的权利,同时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若继承人为了继承财产而故意伤害被继承人。
2.若继承人为防止自己继承权力被削弱而故意伤害其他顺位继承人。
3.有严重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行为的将丧失继承权。
4.私自伪造或篡改被继承人遗嘱且情节严重者将丧失继承权。对于无人继承的遗产,一般会由国家用于公益事业的建设,若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那么其遗产将归属于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