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转继承以后一般是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可以转继承,但转继承人死亡后,一般是不能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找法网提醒您,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代位继承人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发生原因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权人为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