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就可以分到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分先后可以平等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可以依法顺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找法网提醒您,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当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