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转继承以后是不存在代位继承的,转继承后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法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 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代位继承人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找法网提醒您,转继承发生原因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权人为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转继承可以无限次转下去。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