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合法继承权都有以下这些人: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找法网提醒您,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如下:
1.申请公证,提交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通知单;
3.审查资料、告知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4.收取公证费;
5.进行公证。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是很普遍存在的继承遗产的方式,但是遗嘱继承是先于法定继承的。即被继承人在生前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则是按照遗嘱上的分配。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是特定的亲属关系。继承人并不是被继承人说谁就是谁,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身份关系为基础。